特殊行政案件K0852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指改变处理结果仅改变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不属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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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采用形式判断标准,仅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复议机关未改变处理结果,即使改变原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证据或适用的规范依据,仍属于维持原行政行为情形,不按改变原行为确定被告。

裁判规则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采用形式判断标准,仅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复议机关未改变处理结果,即使改变原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证据或适用的规范依据,仍属维持原行政行为,按共同被告规则确定被告。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被区局罚了一万,复议局把事实认定改了——原来区局说你卖假货,复议局说你是超范围经营——可最后还是罚一万。这种情况不算复议改变,还是算维持,你去法院得把区局和复议局一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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