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行政案件K0861

法院驳回起诉后行政相对人能否申请复议应根据驳回理由具体确定

← 返回裁判观点库检索 行政法专题

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后能否申请行政复议,应根据驳回理由具体确定:因起诉内部行为被驳回的,复议机关亦不受理;因要求审查抽象行政行为被驳回的,复议机关可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时附带审查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因要求审查合理性被驳回的,复议机关可以受理。

裁判规则

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后能否申请行政复议,应根据驳回理由具体确定:因起诉内部行为被驳回的,复议机关亦不受理;因要求审查抽象行政行为被驳回的,复议机关可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时附带审查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因要求审查合理性被驳回的,复议机关可以受理。

法律依据

  •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七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去法院告,法院把你驳回了。你转身去复议,复议局受不受理要看法院为啥驳你:要是你告的是机关内部走流程那点事,复议局也不接;要是你嫌处罚太重想要审查合理性,复议局可以接。

同类观点

行政复议驳回起诉受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