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超过法定期限作出的复议决定,不能当然视为无效,在被依法撤销前应视为有效;复议决定部分维持、部分撤销原行政行为的,属于改变原行政行为情形,相对人对该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无论复议为选择程序还是必经程序,法院均应受理。
裁判规则
复议机关超过法定期限作出的复议决定,不能当然视为无效,在被依法撤销前应视为有效;复议决定部分维持、部分撤销原行政行为的,属于改变原行政行为情形,相对人对该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无论复议为选择程序还是必经程序,法院均应受理;起诉期限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生活场景解读
复议局拖了好几个月才给你一份复议决定。别以为它晚了就当没这回事——在它被法院撤销之前,这份决定是有效的。你要是不服,从你拿到决定书那天起十五天内去法院就行,不会因为它晚交就剥夺你的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