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行政案件K0872

复议机关不作为时不服原行为以原机关为被告不服不作为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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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行政行为不服起诉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为被告;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起诉的,以复议机关为被告。复议非必经程序且当事人对两者均不服的,以原机关为被告,不构成共同被告;复议前置的,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裁判规则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行政行为不服起诉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为被告;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起诉的,以复议机关为被告。复议非必经程序且当事人对两者均不服的,以原机关为被告,不构成共同被告;复议前置的,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申请复议,复议局拖着不答复。这时候你告谁?你要是觉得原处罚不对,就告原机关;你要是气复议局不作为,就告复议局。两家不能一起告——这事谁的行为影响你,你告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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