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复议机关维持的原行政行为,被告在诉讼中未经复议机关同意不得自行改变原行政行为;即使被告改变原行为,原告同意撤诉的,法院仍应审查,改变合法的方准许撤诉,不合法的不准许。下级机关必须服从上级复议机关维持决定。
裁判规则
经复议机关维持的原行政行为,被告在诉讼中未经复议机关同意不得自行改变原行政行为;即使被告改变原行为,原告同意撤诉的,法院仍应审查,改变合法的方准许撤诉,不合法的不准许。下级机关必须服从上级复议机关维持决定,要改变只能由复议机关撤销原复议决定后作出新决定。
法律依据
-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 《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告区局,市局复议维持了。官司打到一半,区局自己想把罚款从一万改成五千。不行——市局已经说这个处罚合法,区局作为下级不能自己打脸。
真要改,得市局自己把原复议决定撤了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