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并复核其事实、理由和证据;无论行政处罚程序还是行政复议程序,都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对其处罚。复议机关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原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在未取得新证据情况下重新作出更重处罚的,违反该原则。
裁判规则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并复核其事实、理由和证据;无论行政处罚程序还是行政复议程序,都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对其处罚。复议机关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原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在未取得新证据情况下重新作出更重处罚的,违反该原则。
法律依据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被罚拘留十天,觉得重了去复议。复议说事实不清发回去重作,公安在没找到新证据的情况下,重新给你定了十五天。法院说这不行——不能因为你喊冤就往重里罚,这叫申辩不加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