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要求申请人提供与被申请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属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补正范围,可通知补正;但申请人书面回复认为无须提供、双方存有争议时,复议机关不得作视为放弃复议申请处理,应依据现有材料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裁判规则
行政复议机关要求申请人提供与被申请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属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补正范围,可通知补正;但申请人书面回复认为无须提供、双方存有争议时,复议机关不得作视为放弃复议申请处理,应依据现有材料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法律依据
-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生活场景解读
复议局让你补一份你跟这事有利害关系的证明,你回它说我已经交过了,不用补。它不能直接按你放弃申请算了——它得自己根据现有材料判断你到底有没有利害关系,然后给个受理或不受理的正式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