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人可向本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上级行政机关认为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依法受理复议申请的,应先行督促受理,经督促仍不受理的,责令限期受理,必要时上级机关也可直接受理。
裁判规则
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人可向本级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上级行政机关认为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依法受理复议申请的,应先行督促受理,经督促仍不受理的,责令限期受理,必要时上级机关也可直接受理。
法律依据
-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
-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向区政府申请复议,它就是不受理。你可以找市政府反映,市政府会先督促区政府赶紧受理;督促了还不动,就下命令限它几天内必须受理;必要时市政府自己直接接手审这个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