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确定定期定额纳税方式后,纳税人既对核定的收入额有异议又对确定的纳税额不服的,可依法起诉;但纳税人仅对税务机关核定的收入额有异议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不宜受理。
裁判规则
税务机关确定定期定额纳税方式后,纳税人既对核定的收入额有异议又对确定的纳税额不服的,可依法起诉;但纳税人仅对税务机关核定的收入额有异议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不宜受理。
法律依据
-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
生活场景解读
税务局给你定了个定期定额,每月按固定金额交税。你只对它核定的收入额数字有意见,却不反对交多少税,跑去法院告。法院一般不受理——因为它不直接影响你交多少钱,你得连最终纳税额一起提,法院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