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行政案件K0899

承包合同约定税金由发包方承担的税务机关应向发包方征收不得认定承包人为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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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行承包后合同明确约定由承包人负担税金的,产品税应由企业缴纳;税务机关错误认定承包人为纳税义务人并采取冻结经营、停产措施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撤销错误认定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纳税主体应依据税法及承包合同的实际约定确定。

裁判规则

企业实行承包后合同明确约定由承包人负担税金的,产品税应由企业缴纳;税务机关错误认定承包人为纳税义务人并采取冻结经营、停产措施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撤销错误认定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纳税主体应依据税法及承包合同的实际约定确定。

法律依据

  •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
  •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承包了一家砖厂,合同写得清清楚楚:税由厂方交。税务局偏来找你,还把你的砖冻结了不让卖。法院说:纳税主体看合同约定,合同写谁交就找谁;找错人还冻你生意造成损失,税务局得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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