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行政案件K0916

规划部门在申请方未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且不符合国家标准情况下颁发建设规划许可证违法应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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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依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准;规划部门审批建设污染环境项目时,申请方未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且建设项目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即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构成违法,应予撤销。

裁判规则

建设污染环境的项目必须依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准;规划部门审批建设污染环境项目时,申请方未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且建设项目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即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构成违法,应予撤销。

法律依据

  • 《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
  •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家旁边要建动物实验室,规划局给它发了规划许可证。业主一看:它连环评报告都没交,实验室离你家住宅楼才19米,不够法定的20米隔离距离。法院说规划许可证发错了,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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