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行政案件K0923

划入城市规划区的集体土地不自然转为国有须经依法征收补偿

← 返回裁判观点库检索 行政法专题

城市规划区变更后原集体土地并非自然转变为国有土地;依据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国家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依法征收集体土地并给予补偿,未经征收和补偿程序,土地性质不当然转为国有,地方政府不得以划入规划区为由无偿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

裁判规则

城市规划区变更后原集体土地并非自然转变为国有土地;依据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国家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依法征收集体土地并给予补偿,未经征收和补偿程序,土地性质不当然转为国有,地方政府不得以划入规划区为由无偿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

法律依据

  • 《宪法》第十条
  •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

生活场景解读

政府把你村的地划进了城市规划区,就说现在地是国家的了,不用补偿。法院说不对——划进规划区不等于征收,要把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必须走正式征收程序、把补偿款给到位,否则地还是村集体的。

同类观点

城市规划集体土地征收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