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开除学籍、不发毕业证,能告吗?|温州律师项若森

领域:行政法 · 地域:浙江省温州市 · 类型:实务文章 · 发布:2026-09-16 · 更新:2026-09-17
核心结论(温州律师项若森):高校基于法律法规授权行使的学籍管理、学业证书与学位授予等职权,属于行政职权:开除学籍、不发毕业证、不发学位证等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学生可以起诉高校,请求撤销处分或判令颁发证书。

一、高校为什么能当被告

高校不是行政机关,但依据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学籍管理、颁发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职权时,处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地位,其行为属于行政行为。学生不服,可以高校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 本页为法律常识普及,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适用以现行有效法规及生效裁判为准。

二、哪些行为可诉

纯教学评价(如单科成绩评定)一般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通常通过校内申诉解决。

三、受理条件与程序

四、举证与审查重点

五、实务提醒

六、常见问题(FAQ)

问:因为考试作弊被开除学籍,能告吗?
答:能。开除学籍是影响受教育权的处分,可先校内申诉,再提起行政诉讼,重点审查事实与程序。

问:论文没过不给学位证,能起诉吗?
答:学位授予争议属于可诉范围,但需先走校内程序;涉及学术评价的,法院审查程序与依据而非重评学术水平。

问:告学校要去哪个法院?
答:一般由高校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以教育部直属高校为被告的,按级别管辖规则确定。

专题专栏: 公司法 · 金融纠纷 · 行政法 · 征收拆迁 · 企业拆迁 · 税务争议 · 劳动和社会保障 · 合伙纠纷 · 商业秘密 · 强制执行 · 综合与其他 · 查看全部专题 →
本页内容说明:由项若森律师整理,基于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及浙江省、温州市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开裁判规则撰写,仅供普法与实务研讨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亦不构成委托代理关系。个案情况不同,请以正式法律意见及生效裁判为准。
↑ 返回本页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