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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属地征收政策(政府方落地口径)

温州市区征收政策分国有、集体两条线,均适用鹿城、龙湾、瓯海、洞头四区。国有线主办法是《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温政令第1号,2019年修正);集体线住宅补偿主依据是《温州市区征收集体土地住宅补偿办法(2025)》(温政办〔2025〕27号)。本页以国有线为主梳理温州落地口径,附集体线指引。

一、国有线温州口径

  • 主办法:温政令第1号(2017公布、2019温政令第4号修正),与浙江省条例衔接。
  • 评估三红线(温州版):候选≥3家+全程公证 / 分户初评公示≥10日+现场说明 / 复核→鉴定双10日通道(第25-27条)。
  • 产权调换:面积不小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不考虑共有人数/户口人数(第33条);最低补偿面积不小于45㎡(第34条)。
  • 过渡期:24个月;高层(10层以上/超24m)36个月(第35条);超期按最新标准2倍付临时安置费(第36条)。
  • 附生效条件协议:旧城改建签约比例80%以上生效,未达→征收决定效力终止(第43条)。

二、2026-2028 临时安置费与搬迁费标准

温政发〔2026〕5号,2026-03-05 至 2028-03-04 执行;各区可在范围内于补偿方案定具体值。写作/答复引用须用此现行标准,勿用已过期2022-2024、2024-2026。

区域住宅/办公(元/㎡·月)工业仓储(元/㎡·月)
鹿城区10-2210-18
龙湾区(温州湾新区)、瓯海区、海经区10-1510-15
洞头区7-97-9
  • 搬迁费:住宅/办公/营业用房 15元/㎡;住宅每户不低于1000元;产权调换期房支付两次。
  • 营业用房按实评估(市场租金复杂)。
  • 对比前期:2026标准较2024-2026普遍下调(住宅办公上限降2-3元)。

三、关键数字速查(温州国有线)

数字含义
90%旧城改建征询改建意愿同意比例下限(浙江省条例第8条)
80%旧城改建附生效条件签约比例(未达征收决定终止)
45㎡最低补偿面积下限(低收入困难家庭优先保障)
24 / 36 个月过渡期限(高层36个月)
2倍超期未交房临时安置费按最新标准2倍
≥3家 / 全程公证评估机构候选与选定程序红线

四、政府方落地提示

  • 标准时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引用须用温政发〔2026〕5号(2026-2028),勿用过期的2022-2024、2024-2026。
  • 公房承租人:直管/单位自管公房承租人符合房改政策的,享按房改政策购房权,购房后按被征收人补偿;拒不腾退可作腾退决定(浙江省条例第9、35条)。
  • 产权调换认购:签约期限内签约腾空→抽签产生认购顺序号;否则按腾空先后,激励早签(温州办法第48条)。
  • 停产停业损失:不低于房屋价值5%、期限≤6个月;超标准须提供三年效益/纳税凭证(温州办法第40条)。

五、集体线温州口径(指引)

  • 主依据:《温州市区征收集体土地住宅补偿办法(2025)》(温政办〔2025〕27号,2025-06-01施行,废止温政发〔2012〕19号、〔2013〕101号)。
  • 三种安置方式(温州特有):合法面积安置 / "一翻三"(基底面积≤3倍,需农业户口+原始或继承取得)/ 人均保底30㎡。
  • 评估时点不同:集体线=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并公布之日(国有线=征收决定公告日)。
  • 集体线补偿标准、区片地价、社保口径详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与区片综合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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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政府方实务问答)

温州市区国有线上房屋征收主办法是哪个?
《温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温政令第1号,2017公布、2019年温政令第4号修正),适用鹿城、龙湾、瓯海、洞头四区,与浙江省条例衔接。
2026-2028年温州临时安置费标准是多少?
温政发〔2026〕5号(2026-03-05至2028-03-04):鹿城住宅/办公10-22元/㎡·月、龙湾瓯海等10-15元/㎡·月、洞头7-9元/㎡·月;工业仓储同区间。引用须用此现行标准,勿用过期的2024-2026。
温州评估机构选定有什么特殊要求?
候选评估机构≥3家(不足补足)、投票或摇号抽签全程公证;分户初步结果公示≥10日并现场说明;异议走复核→鉴定双10日通道(温州办法第25-27条)。
旧城区改建签约比例多少生效?
温州(同浙江)旧城改建附生效条件协议签约比例80%以上生效,未达规定比例则征收决定效力终止(温州办法第43条、浙江省条例第3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