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及事实审查K0329

被告怠于举证的处理及第三人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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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不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但行政许可案件中,与许可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提供证据,或申请法院调取;第三人提供或法院调取的证据能够证明许可行为合法的,应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逾期举证的,应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提供。

裁判规则

被告不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行政行为没有相应证据。但行政许可案件中,与许可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提供证据,或申请法院调取;第三人提供或法院调取的证据能够证明许可行为合法的,应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逾期举证的,应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提供。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生活场景解读

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十天内不交证据,法律上就当它没证据,它那个行政行为基本就要输。但在告许可证的案子里,拿到许可证的第三人可以自己跳出来交证据,或者申请法院去调,能证明许可证合法的,法院还是会判原告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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