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参与执法活动的执法人员亦属证人范畴。共同被告中其他机关持有的证据,应在举证期限内调取,不能在诉讼中自行收集。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原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裁判规则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参与执法活动的执法人员亦属证人范畴。共同被告中其他机关持有的证据,应在举证期限内调取,不能在诉讼中自行收集。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原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生活场景解读
官司打到法院后,行政机关不能再跑出去到处找证据补窟窿,连自己当时执法的民警都不能事后再去问。复议阶段它自己新收集的材料,也不能用来证明当初那个行政行为是对的。先取证后裁决,事后补的不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