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国外行使涉外公证认证职能的机构为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构,使馆内具体由领事部办理;教育处、文化处、商务处等部门无权出具涉外公证认证文书,其出具的相关书面意见不具有证明效力。
裁判规则
我国在国外行使涉外公证认证职能的机构为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构,使馆内具体由领事部办理;教育处、文化处、商务处等部门无权出具涉外公证认证文书,其出具的相关书面意见不具有证明效力。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原驻苏联使馆教育处出具的证明不具有证明效力的复函》
生活场景解读
你在国外要办公证认证,别找大使馆里的教育处、文化处、商务处开证明,那些部门没这个权。大使馆里专门管这事的是领事部,找它开的才算数。别的处开的证明,法院一律不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