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及事实审查K0352

法院不是质证主体

← 返回裁判观点库检索 行政法专题

质证由当事人在法庭主持下进行,法院不成为质证主体。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由法庭出示并就调取情况说明、听取当事人意见,仍由当事人质证,法院不参与对质。所有证据包括法院调取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裁判规则

质证由当事人在法庭主持下进行,法院不成为质证主体。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由法庭出示并就调取情况说明、听取当事人意见,仍由当事人质证,法院不参与对质。所有证据包括法院调取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

生活场景解读

法庭上对证据挑毛病、互相盘问的是你们原被告,法官只主持,不替谁去质问。就连法院自己去调回来的证据,也是摆出来让你们双方去质,法官不参与吵架。任何证据没在法庭上过一遍,都不能拿来判案。

同类观点

质证主体法院调取未经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