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及事实审查K0358

行政执法人员出庭作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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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或第三人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真实性、扣押财物品种数量、检验取样保管、执法人员身份合法性等有异议的,可要求相关执法人员出庭作证。被告已在举证期限内提交执法人员书面证言,该证言与原告陈述存在重大矛盾的,可申请执法人员出庭对质;举证期限内未提交而诉讼中申请出庭的,一般不予准许。

裁判规则

原告或第三人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真实性、扣押财物品种数量、检验取样保管、执法人员身份合法性等有异议的,可要求相关执法人员出庭作证。被告已在举证期限内提交执法人员书面证言,该证言与原告陈述存在重大矛盾的,可申请执法人员出庭对质;举证期限内未提交而诉讼中申请出庭的,一般不予准许。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四条

生活场景解读

你对警察当时写的笔录、扣你东西的清单、取样的过程有意见,可以要求当时执法的那个人出庭跟你对质。但行政机关得在举证期内先交过他的书面证言,法庭上跟你说的对不上,才能申请他出庭;当时没交,现在临时想让他来,法院一般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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