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及事实审查K0362

查封扣押清单的证明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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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扣押清单必须有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的应由见证人签名或公证机关公证。清单无当事人、见证人签名或公证,且当事人诉讼中不予认可的,不能作为定案证据。现场笔录与清单内容不一致的,不能替代清单证明查封、扣押物品情况。

裁判规则

查封、扣押清单必须有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的应由见证人签名或公证机关公证。清单无当事人、见证人签名或公证,且当事人诉讼中不予认可的,不能作为定案证据。现场笔录与清单内容不一致的,不能替代清单证明查封、扣押物品情况。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四条

生活场景解读

执法人员扣你东西,清单上得你签字。你拒签,得找个见证人签或者找公证处公证。啥字都没有,到了法庭你又不认这个清单,法院不能拿它当证据。

现场笔录再详细也代替不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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