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下董监高风险到底多大?

领域:公司法(含董监高责任) · 地域:浙江省温州市 · 类型: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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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论

显著扩大:①对公司的赔偿责任(忠实勤勉义务,第188条);②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第191条新增,故意/重大过失即担责,突破「公司责任屏障」);③违法分配的连带责任(第211条);④对股东出资不足的相应责任(解释三第13条第4款)。董事不能以「听从指示」免责(第192条),个人责任范围明显扩张。

⚠️ 本页为法律常识普及,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适用以现行有效法规及生效裁判为准。

二、法律依据

三、司法实践

新法在「对第三人责任」「出资监督」「违法分配」等多方面扩张董监高个人责任,司法倾向强化个人担责,打破「以职务行为一律由公司买单」的旧观念。

四、给当事人的实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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