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方名下的公司股权,能分一半吗?

领域:公司法(含董监高责任)·股权 | 地域:浙江省温州市 | 类型:FAQ | 发布:2026-10-10 | 更新:202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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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论

夫妻一方持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在离婚时可以分割。配偶并非当然取得股东资格,须按公司法规定履行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放弃优先购买权等程序;实践中常见以股权折价补偿,或经其他股东同意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方式处理。

二、法律依据

三、典型情形

四、风险防范建议

本律师建议,离婚涉及股权分割时,先固定出资来源、工商登记与财务账册,区分婚前个人股权与婚后共同财产部分;优先采用股权折价补偿方式,避免破坏公司人合性;确需过户的,同步完成其他股东同意与优先购买权放弃程序,再办理名册记载与工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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